二套房政策贷款条件有:
(1)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5)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6)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9)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10)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2022-08-12 10:47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公积金贷款期限在5年及以内的个人贷款利率为2.75%,5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利率为3.25%。一套房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一套房虽正在按揭中但使用商业贷款的,二套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2020-10-28 18:12
二套房贷款政策:
国务院《国十条》规定:如果已经有一套房,为了改善环境想要购置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那么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同时银行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现在住建部、央行、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且第一套房子的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想要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那么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2020-11-29 11:14
1、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2、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
3、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4、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2022-09-01 16:26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二套房的要求如下:
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
三是已利用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2022-08-27 16:56
二套房贷款流程如下:
⑴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⑵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⑶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⑷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⑸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