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的损失赔偿是按照过错原则确定的,即合同无效是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该当事人应当向对方赔偿损失。合同无效是双方当事人造成的,为混合过错,双方按照过错的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06-09 15:09
以下合同是无效的: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2、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4、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无效情形。
2022-08-12 15:29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2022-08-22 14:17
无效合同的特征是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存在或不合法,主要条款不符法律规定,单凭次要条款不能判断合同无效。同时主张合同无效的一方有必要通过法院判定,不能自己判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4-02-21 16:03
以下合同是无效的: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2、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4、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无效情形。
2022-08-24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