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人员协议离婚,签订好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应当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确不能回国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驻外使、领馆认证,并向国内原结婚登记机关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023-04-11 15:49
驻外使领馆可办理离婚登记。但是需要所在国家需承认领事婚姻中的离婚登记并且只为在驻外使领馆结婚的人办理。我国是不承认的。所以在我国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
2022-08-18 11:08
法律规定在哺乳期能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起诉离婚。
2022-08-25 10:15
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强制性离婚这一方式的。除非该婚姻本身是无效婚姻,如不符合法定婚龄等,可强制解除婚姻关系。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022-08-25 11:01
2022-09-05 14:21
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剥夺或限制双方任何一方的合法权利。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才具有法定效力。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前,即使双方都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协议依然是没有产生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