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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合同无效的时候原则有哪些

合同纠纷 2026-06-17 17:12 标签: 合同 无效 原则

在处理合同无效的时候有以下原则:
1、返还的范围区分善、恶意原则:占有人善意的,返还原物,如已使用要支付使用费;非善意(恶意)时,返还原物和孳息或使用费(只要有使用价值,无论是否使用)。
2、禁止恶意抗辩原则:恶意抗辩即不符合确认合同无效的目的,也不利于制裁。
3、不使过错方受益原则:双方过错的合同,若一方可从合同无效中获利,即使禁止恶意抗辩,仍可以借第三方提出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刘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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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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