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一般属于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协商,合同当事人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
3、不愿调解的,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2025-01-02 10:24
1、承包人与发包人一旦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并可以依法解除施工合同。
2、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请求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行为人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2023-09-09 16:18
一、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1、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有以下两点:(1)定义不同,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律规定继承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律规定继承人;(2)义务不同,承包应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发包人应支付价款,接收工程。
2025-03-12 09:15
发包方违约,未违约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二、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三、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022-08-10 15:43
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
2、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
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需要。约定三通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如要求承包人自己从水源地(如附近的河中取水)或自己用柴油机发电解决施工用电,也应在专用条款内明确。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保证数据真实,位置准确。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时间。
发包人可以将部分工作委托承包方办理,具体内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属于合同约定的发包人义务,如果出现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时,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开通时间和应满足的要求。
2026-04-23 10:09
发包人主张将工程款予以抵扣,如果是双方在合同中有所约定的,一般应该支持。
但是承包人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主张将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