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行为中,让检察官考虑不起诉的情况,主要是符合法定不起诉情形,即认定醉驾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
认定醉驾行为“犯罪情节轻微”,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情节:
1、血液酒精含量是否符合醉驾标准: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吸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规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属于醉酒驾驶。同时各地针对醉驾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对于80毫克以上一定含量以下的情况,在没有严重危害结果的情况下也可适用不起诉。
例如2019年1月11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危险驾驶(醉驾)犯罪案件不起诉参考标准(试行)》,该规定指出,血液酒精含量在150毫克/100毫升以下,不具有从重处罚情节可适用相对不起诉,并列举了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下(挪车的、有紧急事由的、驾驶一段距离主动停止的)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情况。
2、酒精含量检测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果在血样检测、保存、送检过程中存在操作疏漏的情况,那么检察院通常会以“鉴定意见存疑不作为证据采信”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
3、醉驾行为本身是否符合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况:通常包括醉驾时间、醉驾路段、饮酒与驾驶行为之间的时间间隔、机动车情况是否属于营运车辆或非法改装、乘载人员情况、是否存在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有无发生交通事故以及是否造成人员伤亡后果、犯罪态度、前科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2022-09-08 17:22
2022-08-11 10:50
盗窃罪符合以下情形的才能让检察院不起诉: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2-08-10 11:28
交通肇事罪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即可。
2022-08-09 11:34
盗窃罪符合以下情形的才能让检察院不起诉: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4-09-13 14:28
1、积极向检察院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积极向检察院沟通提交专业法律意见书。
2、如果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时,可以不予起诉。
3、如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的可以不予起诉。4、对于经过检察院二次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