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行为有:
1、已经与配偶登记结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的。
2、已经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但是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3、没有与原配偶登记,但是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
4、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但与其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法律依据:
《刑法》第258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2-08-10 14:37
重婚需要具有以下两种形式之一: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
重婚罪的刑期,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05-17 10:58
2022-08-10 15:47
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构成重婚罪,主要是看重婚行为者是否主观故意和情节轻重。
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情节严重的,则构成重婚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则不构成重婚罪。
2022-09-17 15:51
(一)采用贿赂、胁迫等方式控制两委选举。
村两委进行任命选举,不仅可以选出村民心目中的村干部,而且还能让有能力的人成功上任。期间,如果有人采取贿赂、胁迫等方式控制两委选举,村民一旦发现,可以对其进行举报。
(二)私自侵占村集体资产。
集体资产原本属于村集体所有,个人是不具备所有权的,村民也没有权利进行私自交易,但有些人成为村干部后,将视线转移到村集体资产上,通过变形或者以租代征方式进行变卖,让村民蒙在鼓里。变卖后的村集体资产被有心人随意使用,甚至不惜破坏耕地,比如挖土,挖沙等违法做法,村干部这种做法严重的损害到村集体利益,村民但凡发现,可以直接举报。
(三)非法占地、强揽工程、侵挪国家资金等。
通过不正当手段强行获取资源,依靠家族势力强占包揽村里项目工程,利用手中的权力私自挪用农村建设资金,将原本属于村民的耕地非法占用,不仅没有给出合理补偿,反而对上面作假,这种做法十分不仁义。
(四)勾结当地黑色势力,霸市、垄断、强收保护费。
有些村干部为了谋利,和一些黑色势力(地痞)勾结在一起,强行收取保护费,对市场上的产品进行强买强卖,甚至垄断一方生意,对周边的资源进行长期把控,收取好处,菜霸、肉霸为典型的案例。
2022-08-12 14: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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