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哪些行为属于肖像侵权

损害赔偿 2022-08-12 14:41 标签: 肖像侵权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孙继华律师

孙继华律师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建筑工程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