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要一个月。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2022-08-10 09:40
案件移送检察院到得到判决结果时间不一定,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检察院负担侦查、补充侦查、审查起诉等多种职能,每一个环节的差异都会导致案件审理时间的变化。一般情况下,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有一个月审查起诉时间,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则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一个月,补充侦查两次为限,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移送法院,法院受理后两个月内判决,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020-12-23 02:13
在案件侦查结束移交检察院审查的时候,犯罪嫌疑人仍然要呆在看守所期间,会有检查人员进来对其询问,一般在看守所这段时间不会超过1-2个月。
2024-12-23 15:39
在案件侦查结束移交检察院审查的时候,犯罪嫌疑人仍然要呆在看守所期间,会有检查人员进来对其询问,一般在看守所这段时间不会超过1-2个月。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2025-12-12 15:26
线索初查一般应在二个月内完成;
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还可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二个月。
检察院办理审查起诉案件,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
2022-08-19 11:34
关于检察院移送到法院的案件的开庭时间,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