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侦查结束移交检察院审查的时候,犯罪嫌疑人仍然要呆在看守所期间,会有检查人员进来对其询问,一般在看守所这段时间不会超过1-2个月。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2020-12-23 02:13
在案件侦查结束移交检察院审查的时候,犯罪嫌疑人仍然要呆在看守所期间,会有检查人员进来对其询问,一般在看守所这段时间不会超过1-2个月。
2020-09-30 14:13
一般情况下要一个月到一个半月的时间。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024-12-19 14:08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由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提交的公诉案件,应于一个月内做出明确决断。
若遇重大复杂的案例,可适当延长十五天仍未完成审理。
关于补充调查事宜,应在一个月之期内完成,以确保案件得到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
而人民法院亦应在收到案件后的两个月内做出判决,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
2022-08-22 16:28
2022-08-10 09:40
案件移送检察院到得到判决结果时间不一定,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检察院负担侦查、补充侦查、审查起诉等多种职能,每一个环节的差异都会导致案件审理时间的变化。一般情况下,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有一个月审查起诉时间,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则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一个月,补充侦查两次为限,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移送法院,法院受理后两个月内判决,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