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2024-04-11 10:43
用人单位破产后工伤保险待遇仍能获得保障。
《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
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对于个体工商户、合伙用人单位等被撤销、注销或其他方式丧失主体资格的,由经营者、合伙人等对工伤职工、雇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承担无限责任。
2022-08-11 10:29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缴纳工伤保险,上述全由用人单位承担。
2025-08-27 10:45
关于工伤待遇给付发生争议的处理问题:职工因工伤待遇给付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2025-04-29 09:35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2022-08-09 11:17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工伤待遇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诉,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在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等工伤伤残鉴定明确以后,可以根据你的伤残等级要求赔偿。工伤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合同到期或本人愿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