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情形如下: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
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
检察院可以给人民法院提出建议,不过人民是不会受组织或者是个人的干涉,一般是自己独立做决定,所以案件检察院提不提出建议,对整个案件是影响不大的。人民法院是只看证据不讲人情的地方,代表着国家,也是代表着公平公正。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 (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 (三)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 (四)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五)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禁止令、限制减刑错误的; (六)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
2025-05-29 15:59
检察院对同级法院一审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时间规定如下:
(1)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抗诉,应当在接到判决书后第二日起十日以内提出;
(2)对第一审裁定的抗诉,应当在接到裁定书后第二日起五日以内提出。
2025-12-27 15:29
在以下几种情形下,人民检察院所提出来的抗诉案件,法院是必须要进行受理的,并且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时启动二审或者是再审程序,并且对案件中的事实从新作出正确公正的判决。
(一)抗议的相关事实清楚,刑事案件中的证据还不够充分。如果检察院一方认为法院在做出该案件的第一审判决中,裁定的事实不够清楚或者是出现了错误的,用于确定的证据还不够充分,又或者是证据是自相矛盾等多种情形。
(二)对于原审的判决,依法执政不正确的。检察院对于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中,在适用的法律上面的裁决,对于其案件定罪和量刑方面的错误,或者是重罪轻判、片面轻判等情形。
2026-05-26 16:05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在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
2024-08-05 14:55
被害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处理标准:
1、受害人不服一审判决,包括不服刑事一审判决和不服刑事附带民事一审判决。前者不服刑事判决,后者本质上不服民事赔偿。被害人无权上诉刑事判决,只有被告人才有权上诉;
2、刑事诉讼法赋予被害人的是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权利。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轻,有权抗诉,要求法院纠正;
3、对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后十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2024-05-27 11:17
法院对检察院提出的抗诉做出裁定的时间具体如下:
1、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即指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第一审判决的抗诉期限为十日。
2、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即上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为五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第一审裁定,提出抗诉的期限为五日。
3、上诉和抗诉的期限的计算,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