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

劳动工伤 2026-08-27 17:14 标签: 试用期 工资 低于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冯洋律师

冯洋律师

湖北从天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建筑工程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损害赔偿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