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主要内容概述关于试用期内裁员的相关事项。
试用期特指包含于劳动合同期限中的特定阶段,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将依照既定标准对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及素质进行全面评估,同时劳动者亦会对用人单位与其期望值之间能否达成契合做出评价,显而易见,这一环节充分体现了劳资双方的双向选择自由。
然而,用人单位在实际用工过程中,难免存在滥用试用期甚至侵犯劳动者权益的情况,例如,对于何种类型的职位需要设置试用期,以及试用期应该设定为多长周期,以及应当以何种参考指标设置试用期等等,实际上在操作层面上显得较为模糊和无序。
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无论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及其期限的长短,亦或是是否有必要设立试用期,皆一概设定,仅需保证其试用期时长不会超出法律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即六个月即可。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二十一条 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的相关内容。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
2022-08-09 11:30
2022-09-29 16:59
二十一条,是袁世凯被迫签下的丧权辱国的条款。
“二十一条”是日本帝国主义妄图灭亡中国的秘密条款。日本帝国主义趁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欧美各国无暇东顾的时机,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觐见中华民国的大总统袁世凯,递交了二十一条要求的文件,并要求政府“绝对保密,尽速答复”。
当日本提出《二十一条》时,袁世凯是非常反感的,但是在拖延时间等手段使尽后,明白了不签日本人会大举侵犯中国,当时中国国力衰弱,再加上常年内战,无法抵抗日本人。实在迫不得已,作为外交总长的陆征祥才硬着头皮签了字。
2022-08-11 1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022-08-11 10:47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022-08-10 09: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对劳动者的加班时间作出了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之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公司违反劳动法,员工可以先和公司沟通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前提下,员工可以申请调或者劳动仲裁,员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