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基地超出国家规定范围应由政府部门责令退还,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农转建的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新建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农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2025-11-15 16:14
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2022-09-07 10:11
农村宅基地不管超出多少,超出的部分就算违章建筑,只能在宅基地证规定的面积内建住宅。如果有超出部分的,是涉嫌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也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是指农民依法取得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其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即农村居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全国各地根据本地资源的具体情况,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格确定宅基地面积标准。
2025-03-25 11:52
对那些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的宅基地超面积部分,或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的宅基地超占部分,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数,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村庄集镇规划重新建设时,村民让出超占的面积后,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2025-01-04 15:17
对于那些与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及村庄集镇规划存在不符且超过规模限定的宅基地部分,或者超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定标准的宅基地超额占用部分,我们可以在土地登记簿以及土地使用权证书的纪要栏目中明确标注超过要求范围的具体面积数据,以备未来分户修建住房所需,或是现有住房需要拆迁重建,亦或是政府依法开展村庄集镇规划并开始新的建设工作时,当村民放弃超出划定标准的用地之后,我们再依次为其进行确认权属并进行登记。
首先,我们强调宅田互抵策略,即当宅基地过多时,我们便会考虑使用农田来填补空缺,以维持总供给量的平衡。
其次,我们也可以选择采用缴纳费用的补偿方式,来延续对宅基地的使用权,这需要在与村集体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相应批复。
最后,我们秉持村民自治协商原则,变由村集体共同讨论,确定具体的处理方案,随后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2022-08-10 16:20
宅基地是属于大部分集体的一些组织享有,可以用来建成集体用的住房,虽然这种宅基地算是一种福利,不需要像房屋一样交各种费用,但是宅基地却不在继承的范围内,能继承的只有宅基地上的一些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私人财产。
虽然宅基地不能被继承,但是他们的使用权确实可以“继承”的。因为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实践中这些继承人也是可以去申请宅基地的使用权,经过审核批准之后,确认被继承人是这个宅基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继承人的,只要满足了申请的条件,可以继续使用这份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