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申请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法律规定都有什么情形?

刑事辩护 2026-05-30 08:58 标签: 抗诉 检察院 情形

一、检察院刑事抗诉,一般有四个条件,符合任一个即可,具体如下:
1、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2、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
3、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4、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影响公正判决或裁定的。
二、刑事抗诉的意思是什么
刑事抗诉的意思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梁耀文律师

梁耀文律师

北京市京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 经济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