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隐瞒怀孕入职公司发现后不能将其解雇。因为怀孕是职工的个人隐私,是女职工的基本权利,职工不需要告诉公司自己怀孕了。
虽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但怀孕不属于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了解的劳动者基本信息;
因此隐瞒怀孕不属于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行为,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开除劳动者,如果辞退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工伤需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
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025-05-14 15:13
辞退怀孕入职职工不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025-06-06 16:59
应聘者在申请工作时故意隐瞒自己已孕的事实,并不能被视为违反劳动合同法中的任何规定。
然而,雇主有权了解应聘者与所申请职位和他/她可能签署的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础个人信息。
应聘者有义务提供清楚、真实且完整的信息,这是所有求职者都必须遵循的职业道德之一。
2022-10-15 16:35
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劳动法强调的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对员工能力胜任的要求以及单位有权要求员工提供岗位证明证书及资质证明。而对于员工是否怀孕这项内容,并不属于此要求的范围,而且对于员工是否怀孕属于个人隐私的范围,并没有义务向单位如实告知,用人单位不能以此认定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所以根据以上法律条文规定,虽然员工是隐瞒怀孕事实入的职,但是也不能辞退她,而且员工应当享受的产假还得正常给。由此可见,要是因为女员工在入职之前隐瞒了已经怀孕的事实,单位将其辞退的话,这是违法的。
2024-07-09 09:12
试用期怀孕公司不可以辞退职工。
女职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可适当调整工作内容和范围。
公司应充分保障处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2025-03-17 16:57
不能够。
女职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可适当调整工作内容和范围。
公司应充分保障处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