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来按月进行支付。且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则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022-10-17 10:32
2022-08-10 11:11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用人单位拥有分配自主权,有权依法确定其内部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待遇标准,但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022-08-08 15:27
2022-08-10 14:33
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药品产业创新和科学监管治理离不开法律保驾护航。强大的产业推进强大的监管,强大的监管造就强大的产业。随着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拉开产业生态重构大幕,药品监管理念逐步得到调整,政策改革和制度落地促使本土医药创新正在进入黄金期。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2022-08-11 11:27
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药品产业创新和科学监管治理离不开法律保驾护航。强大的产业推进强大的监管,强大的监管造就强大的产业。随着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拉开产业生态重构大幕,药品监管理念逐步得到调整,政策改革和制度落地促使本土医药创新正在进入黄金期。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