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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之日算试用期吗

劳动工伤 2026-01-28 09:41 标签: 试用期 之日算 用工

试用期,乃法律规定之术语,含义为包含于劳动合同期限之内,雇主以其评估标准对劳动者的胜任与否进行审视与考量,同时,劳动者亦实时对雇主所能提供的条件、福利等各项因素进行自主性的审查和评核。
此种双向选择的行为表现,彰显了劳动关系中双方平等且自由的地位和原则。
关于试用期的起点日期,若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则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进行核算;反之,如劳动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试用期的开启时点,那么该试用期便应自实际用工之日开始起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黎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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