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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基数与工资总额的关系是怎样的

劳动工伤 2025-12-05 14:56 标签: 工资总额 缴纳 基数

缴纳社保基数与工资总额的关系是比例关系,前者是按后者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若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缴费基数;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的,则以60%为缴费基数等。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陈彦赫律师

陈彦赫律师

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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