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房屋被征收可以要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和房屋被征收拆迁后,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另行建房。农村一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目的是有居住保障。
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2025-05-22 17:06
关于宅基地的问题,我们了解到它允许在本村内的村民之间进行互相交换。
请注意以下几点细节:
首先,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农村宅基地的拥有者必须满足“一户一地”的原则,这意味着每户家庭只被允许拥有一处宅基地。
因此,这个交换行为是基于户为单位的。
其次,请注意,若双方均仅有一户宅基地并属于同村村民,则可进行站换,且互换完成后,还需依照程序进行宅基地登记手续的变更。
再者,对于户口变更的情况,若宅基地上尚有房屋存在,其继承人可以依据合法权益继承此房屋,同样,他们相应地也能够共享运用宅基地的权力。
请参照《民法典》的相关条款,第三百六十二条明确指出,宅基地使用权享有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的权利,以
2025-05-28 15:14
1、宅基地征地补偿款不能继承。
2、宅基地应该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其所有权不属于村民,因征收宅基地取得的补偿款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故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房屋征收是国家对非国有财产在进行公平补偿之后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交易的行政行为。
它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给予公平补偿。国家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的特殊情况下并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之后才可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征地拆迁实务中,法定的征收程序非常严格,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程序等等。一般来说,征收造成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有两种情形
2025-04-24 10:24
1、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
2、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3、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2025-03-05 16:11
1、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
2、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3、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2024-05-30 13:46
1、可以。如果你的房屋因国家建设被征收,且没有安置,你现在又没有住房,也没有宅基地,可以再申请宅基地。
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