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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补偿有上限吗

劳动工伤 2025-07-25 15:35 标签: 上限 补偿 劳动

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上限的限制。
通常情况下,经济补偿金额应当参考职工月均工资的三倍予以计算,并以支付年限不超过20年来加以约束。
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应依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服务年限,以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作为经济补偿标准进行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当员工所领取的工资超出上一年度全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时,经济补偿金则以该职工的薪资三倍为准进行确定,且对于此类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所实行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12年。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郭庆华律师

郭庆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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