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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中标资格的情形

建筑工程 2025-09-11 15:07 标签: 中标 资格 取消

取消中标资格的情形是: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名称的;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外确定中标人的;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四条 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杜永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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