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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罪立案标准及刑罚执行如何?

劳动工伤 2025-07-10 10:47 标签: 恶意欠薪罪 刑罚 立案

恶意欠薪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当事人基本上有支付劳动报酬的能力但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2、数额较大,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定义还未明确规定,一般根据相关的司法实践来看,涉及数额为五千到一万的均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也就是经过政府机关干涉但依然不支付的。
恶意欠薪的维权方式有:
1、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来解决;
3、有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来解决;
4、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求助社会、媒体的力量。
恶意欠薪罪的量刑标准是: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杨雪素律师

杨雪素律师

云南贤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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