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女犯人怀孕了必须立马放人吗

刑事辩护 2025-05-29 17:42 标签: 女犯人 放人 怀孕

当怀孕妇女的行为未对社会产生明显危害性时,不应被判处监禁,而应依据法律规定,采取取保候审等监管手段进行处理。
如若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过程中,发现在押犯然正处于妊娠期阶段,则必须立即停止执行,并即时启动物理具体程序上报至上一级最高人民法院,请示作出公正的改判决定。
人民法院如在执行死刑初期便注意到下列任一情况的存在,都须中止死刑执行,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汇报,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亲自裁定核实:
(1)在执行前突然发现原判定罪量刑可能存在误差;
(2)在执行前罪犯揭露出其曾参与过严重罪行或其他极大立功行为,可能需要修正原有的判罚结果;以及
(3)罪犯正处于孕育时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陈华律师

陈华律师

广西万通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医疗纠纷 房产纠纷 建筑工程 经济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