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流转期限为多少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生效起设立

征地拆迁 2025-07-25 08:39 标签: 流转 经营权 生效

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一条 【土地经营权的设立及登记】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徐林亚律师

徐林亚律师

安徽余朝晖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