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不可以分割,离婚时分割的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子,双方谁得到了房子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若夫妻一方并非本村村民,则不能获得宅基地及上盖房屋的产权,但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022-10-09 09:53
您好,宅基地适用一户一宅原则,离婚时宅基地一般是不能进行分割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是婚后取得,或者翻建,一般是可以分割的。
如果该房产在合法翻建时属于推到(拆除)重建,那么原先的房屋产权已经消灭。拆除房屋是属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行为,可以导致物权发生变动。因物权为对物的支配权,房屋一经拆除,标的物归于灭失,物权也随之消灭。因此,婚后进行重建,所使用的钱款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可以要求分割。
如果翻建时,只是男方父母出资,且你和男方在出资时并没有与男方父母签过书面协议,约定该出资只归男方。那么,该出资行为一般属于对夫妻二人的赠与。
2025-01-04 09:35
1、宅基地拆迁子女没有权分割。因为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被子女继承的,因此农村宅基地拆迁子女是没有份的。
2、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居民的个人财产,可以被子女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后,政府给的回迁安置房可以给子女。
2024-04-12 11:42
1、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儿媳是否有份要看拆迁政策。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个人用作住宅占用的土地,宅基地变迁的话会产生相应的补偿费用,这一份补偿是补偿到宅基地农户个人的所有。
2、农户儿女分户另过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但是儿媳妇却是不能申请宅基地的,相应的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目前还不能列入遗产,所以儿媳没有份,但是若拆迁协议和后期购房协议中有关于儿媳的补偿,则另当别论。
2024-09-06 10:01
离婚的女人申请宅基地条件为户口必须在申请宅基地所在的村组之内;一户农村居民只能有一户宅基地,不可以有多户。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2-09-15 09:19
男人婚前买房,婚后女人是否有份,需要具体分析:
1、男人婚前全款买房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婚后这个房子与女方没有关系。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前男方付了首付,婚后继续付尾款,这里面涉及婚后的部分,属于你们夫妻共同的财产,虽然房产证上写着男方一个人的名字,但是,一旦离婚,婚后尾款的部分,你的妻子在财产分割的时候也是有一半的份额。
当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