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儿媳是否有份要看拆迁政策。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个人用作住宅占用的土地,宅基地变迁的话会产生相应的补偿费用,这一份补偿是补偿到宅基地农户个人的所有。
2、农户儿女分户另过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但是儿媳妇却是不能申请宅基地的,相应的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目前还不能列入遗产,所以儿媳没有份,但是若拆迁协议和后期购房协议中有关于儿媳的补偿,则另当别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2025-01-04 09:35
1、宅基地拆迁子女没有权分割。因为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被子女继承的,因此农村宅基地拆迁子女是没有份的。
2、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居民的个人财产,可以被子女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后,政府给的回迁安置房可以给子女。
2022-10-09 09:53
您好,宅基地适用一户一宅原则,离婚时宅基地一般是不能进行分割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是婚后取得,或者翻建,一般是可以分割的。
如果该房产在合法翻建时属于推到(拆除)重建,那么原先的房屋产权已经消灭。拆除房屋是属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行为,可以导致物权发生变动。因物权为对物的支配权,房屋一经拆除,标的物归于灭失,物权也随之消灭。因此,婚后进行重建,所使用的钱款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可以要求分割。
如果翻建时,只是男方父母出资,且你和男方在出资时并没有与男方父母签过书面协议,约定该出资只归男方。那么,该出资行为一般属于对夫妻二人的赠与。
2021-02-06 08:59
宅基地是不可以分割,离婚时分割的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子,双方谁得到了房子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若夫妻一方并非本村村民,则不能获得宅基地及上盖房屋的产权,但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022-09-22 14:36
婚前房子婚后动迁女方没有份。房子是婚前的自然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因为婚前房产动迁获得的赔偿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一方个人财产,女方不享有所有权男方婚前房产婚后拆迁的,搬迁、安置以及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款,是为了弥补家庭成员产生的必要花费,应当认定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离婚时依法分割,但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一般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022-09-30 17:05
婚前房子婚后动迁女方没有份。
房子是婚前的自然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动迁获得的赔偿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一方个人财产,女方不享有所有权。
因为整个流程是建立在原房产的基础之上才形成的动迁,也就是说原来这个房子是谁的名字,那么在发生了动迁之后,房子依然还是归谁所有。只要在结婚之后房产证上没有加上女方的名字,那么女方就没有任何分得房产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