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挪用公款能定罪的标准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5-06-18 16:15 标签: 能定 挪用公款 标准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的数额标准:挪用公款金额一百万元以上;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
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挪用公款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且不退还;还有其他严重的情节。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
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林丝文律师

林丝文律师

广东登鼎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