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怎么正确区分贪污罪与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之便

刑事辩护 2025-06-17 15:57 标签: 正确区分 贪污罪 受贿罪

贪污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身职务范围内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主管、经营、经管或者经手公共财产的便利条件,侧重于职权活动中的操作行为,相对于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言,这里强调的是一种内部行为。
因为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一般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职权范围内所享有的处理某种公共事务的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强调的是职权活动中公权力的应用行为,如决策、决定、审批及人事权、物权、财权的行使等。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宋伟律师

宋伟律师

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劳动工伤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