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知情权;
2、确认权;
3、申请回避权;
4、申辩权;
5、听证权;
6、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
7、获得赔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025-11-07 17:08
在行政处罚中,当事人享有申辩权、听证权、行政复议权及获得赔偿权等。
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对于行政机关来说,这是一种制约和监督,而对于当事人来说,则是一项重要的权利。
当事人违法要受到处罚,行政机关违法照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2025-09-11 15:39
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知情权;
2、确认权;
3、申请回避权;
4、申辩权;
5、听证权;
6、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
7、获得赔偿权。
2022-08-11 11:44
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如下:1、知情权;2、确认权;3、申请回避权;4、申辩权;5、听证权;6、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7、获得赔偿权。《行政处罚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2022-08-09 13:39
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中享有以下权利:知情权;确认权;申请回避权;申辩权;听证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获得赔偿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22-10-13 09:51
行政处罚决定书七日内送达当事人。
(1)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当事人;
(2)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作出后七日内交付邮寄、进行委托送达或者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