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已经享受过拆迁的待遇,那么以后再次办理拆迁的时候,也是能够享受到拆迁赔偿的。
2、不过具体还要看当地的政策,因为政策性是非常强的,
3、如果当地的在政策有规定说是不能享受的,那么在享受过一次之后,就不能够再享受第2次拆迁赔偿了,可以到当地的政府有关部门咨询。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2025-02-14 10:35
可以。
只要当事人不服决定,或是有新证据提出就可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即使被处罚当事人已经签字,但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仍然可以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2-08-08 16:54
2022-11-30 14:19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能复议。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2025-03-07 09:28
拆迁不签字不能强拆。
(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强拆,否则属于违法强拆。
(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
2022-12-01 11:30
符合两种情况,拆迁房就能分。第一种就是资格,在里面必须有户口没有迁出,因为迁出后就没有资格。第二就是房产,要有属于自己的房产,没有房产,安置回迁房就没有份额。
私有住宅的拆迁补偿,在双方离婚后只会给房子的主人。房子在离婚后,已经明确属于一方的,房子的拆迁补偿款也就只属于有房子一方,另一方没有权利要求分配补偿款。
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补偿,如果拆迁宅基地的房子,对产权人给予补偿的,则离婚后,一方没有取得房子产权的,没有权利要求分割产权人的拆迁补偿款。如果政策规定进行拆迁补偿按照户口的话,可以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的是没有迁出的户口;则户口迁出的,离婚后无权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