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议期限是六十日,自行政相对人知道该行政强制措施之日算起;
2、诉讼期限一般是六个月,自行政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强制措施被作出之日算起。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024-05-22 14:18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依据强制措施的不同而有区别,例如要现场执行的,要立即执行,如果是查封、扣押不超过30日,分情况而论。
2025-03-14 16:57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2024-12-31 15:45
行政强制措施能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2024-08-01 09:47
行政复议后的行政诉讼期限是十五日。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自收到复议决定书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2-08-12 17:02
可以。《行政强制法》第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