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
1、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赃款赃物随案件的移交同时移交给相关级别法院,由其判决处理;
2、由犯罪分子本人主动退赃或者由犯罪分子的的近亲属代为退赃;
3、法院依法将赃款和脏物退赃退还给相关的受害人以及被害机构、单位或者通过相关部门将其上交国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22-09-08 16:40
2022-09-07 12:00
退赃流程有: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说明相关情况、交待犯罪事实、赃款赃物的相关情况、退脏说明、交纳脏款等。对于退脏的相关情况认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依据由司法机关进行认定后进行处理。
2022-10-11 15:08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对房产进行查封。手续如下:
(一)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二)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三)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2022-08-22 15:01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赃款赃物随案件的移交同时移交给相关级别法院,由其判决处理;对于已经结案的案件对于赃款赃物通过相关部门将其上交国库;依法将这些赃款赃物退还给相关的受害人以及被害机构或单位。《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法发[2010]36号)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2020-12-30 00:18
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即可,公安机关查清以后会根据线索或证据退还给受害人或者上缴国库的。
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主动上缴非法所得的,可以作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的表现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