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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对方起诉了我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25-04-30 09:00 标签: 刑事案件 起诉

如果被对方起诉的,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充分的协商,或者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一般来说,被起诉只要进行应诉首先要接受别人的起诉书进行应诉、在规定的时间写好答辩书或反诉状上交到人民法院、然后就要收集应诉需要的证据、做好积极答辩的准备、在开庭时做好答辩即可。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吴少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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