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后继承需要开具继承人证明和死亡证明,对房屋进行测量绘图填写房屋产权过户申请;持继承公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地使用证、村委会证明及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核查通过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2025-02-26 11:22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后继承需要开具继承人证明和死亡证明,对房屋进行测量绘图填写房屋产权过户申请;持继承公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地使用证、村委会证明及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核查通过过户登记。
2025-11-15 11:15
拆迁补偿款是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土地实施房屋拆迁行为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的补偿款项,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可以依法予以继承。关于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人已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按继承关系处理。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房屋拆迁补偿款的领取流程:
(1)凭拆迁协议、封房证、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或者直系亲属代理,需要带代办人的身份证以上都需要原件。
(2)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
2026-06-25 09:37
1、协商解决: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宅基地纠纷可以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25-01-24 14:18
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
2024-05-14 14:57
农村的宅基地儿子没有继承权。儿子可以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的财产,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