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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劳动工伤 2025-05-10 15:03 标签: 基层 补贴 就业

基层就业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1.就业时属于毕业;
2.年内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2年以内的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前的时段不计为申领补贴时段);
3.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申请基层就业补贴标准
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申请基层就业补贴程序
补贴对象(或用人单位)应于稳定就业(以缴纳社保为依据)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注意:
1.稳定就业:指处于与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服务协议)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状态。
2.政策补贴受理单位,原则上就业类补贴在社保缴纳地,创业类补贴在工商注册地。
3.本项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申请基层就业补贴服务流程
(一)审查受理。补贴对象或用人单位提前(或现场)咨询,按要求一次性向就业中心提交所有申报材料进行申请。
就业中心受理人员现场审查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申报条件信息和材料要求。经审查,符合条件要求的现场给予初受理并通过系统报送后台经办业务股室,符合条件但不符合材料要求的明确告知需按时补齐材料方给予初受理,不符合条件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现场退回申请材料。
(二)审核公示拨付办结。就职股通过系统和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要求的人员信息通过政府平台进行公示,符合条件但不符合材料要求的及时退回就业中心补齐材料,不符合条件要求的申请材料及时退回就业中心,由就业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回材料。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就职股按程序报送财务股进行确认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认定个人银行账户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二十七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二十八条 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张振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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