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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不续签合同有补偿吗

劳动工伤 2025-03-27 15:27 标签: 劳务派遣 签合同

若此次不再续约,你将有资格获取相应的赔偿权益。这笔赔偿金将根据您在本公司持续服务的年限进行计算,您每满一年的工作时间,就可获得一个月的现金补偿;对于服务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您,我们也将视为您已经服务了一整年,理应予以同等报酬;而对于服务期未达六个月的朋友们,我们将给予您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当然,对于那些严格遵守了我国劳动法所制定的一切规定、严格按照合法程序解除了与您之间的劳务派遣工关系的用人单位,他们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请大家务必注意,实际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额可能因地方法规、劳动合同及劳务派遣协议中的特别条款等诸多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面临结束劳动合同时,劳您务派遣工有必要针对相关法规进行详细的研究,或者寻求专业的劳动法律咨询师或者劳动争议裁判机构的帮助,以便更全面准确的理解自身权益以及应得的经济补偿。希望此项政策能对各位朋友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刘圣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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