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诉讼代理的四种形式是什么

其他 2025-03-24 16:58 标签: 四种 诉讼 代理

1、法定代理。法律上为无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一种代理制度;
2、法定代表。法律上为法人、非法人团体从事活动设立的一种代表制度;
3、指定代理。无行为能力人又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不能行使代理权时,法律规定由法院为其指定代理人的一种代理制度;
4、委任代理。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诉讼中的第三人的委托的代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赵孟亮律师

赵孟亮律师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