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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没有劳动合同的怎么赔偿

劳动工伤 2025-03-19 14:20 标签: 65岁 劳动合同 赔偿

尽管劳动者与雇主双方并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然而他们之间已经建立了实际发生的劳动关系。
依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倘若双方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当雇主决定结束或解散劳动关系之时,务必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下文将会详细解读有关未签署劳动合同而遭辞退的相关事宜。
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双方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雇主方在结束或者解散劳动关系之际,必须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未依法支付该项经济补偿金,那么雇主要另行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反之,若是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满之际,雇主与劳动者选择解散劳动合同,则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
假如雇主出于故意迟延缘故而未订立劳动合同(含未能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适时续订劳动合同),从而导致员工遭受工资损失、工伤、医疗待遇等方面的损失,雇主管员工除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需支付25%的额外赔偿款项。
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有过错的雇主支付赔偿金,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等多项举措。
倘若雇主不能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
一旦该部门经过核实发现情况属实,有权责令雇主予以纠正,并且可能施以罚款的处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金额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固定工资标准;若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视为一整年;若工作年限不足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固定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法律对于雇主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一行为采取了强硬姿态,并为此制定了较明确的规定。
例如,雇主需要支付给劳动者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辞退如何获得赔偿,前文中已经给出相关说明。
在此情况下,即使雇主依据法律合规地解聘劳动者,但因未严格遵守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因而须承受相应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朱方信律师

朱方信律师

重庆富乐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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