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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有什么补贴

征地拆迁 2025-03-19 14:10 标签: 土地流转 补贴

关于土地流转的补偿标准,如果涉及到征用耕地或蔬菜地,我们将按照国家相关的价格政策,参照该类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量来支付;征用到鱼塘、藕塘、养殖场地、果园以及竹园、林地等其它土地类型,则以该类土地当年的生产价值为基础,给予五倍的补偿;对于无收益的非农业用地,我们通常不做补偿。
不过各个地方的补贴政策可能存在差异,所以还可以查阅当地政府所发布的相关公告,了解更详细的补偿金额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叶家盛律师

叶家盛律师

浙江泽大(绍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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