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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回扣是不是是行贿罪

刑事辩护 2025-03-03 11:47 标签: 行贿罪 回扣

给回扣可能会构成行贿罪。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本罪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
所以如果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回扣,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就构成行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杜忠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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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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