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多年未使用的宅基地如果确定使用权的,可以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可以收回农民宅基地的情形有:
(一)无特殊情况,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两年未动工兴建的。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后又未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五)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六)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2022-09-27 14:24
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024-04-10 11:50
农民自由买卖宅基地的条件如下:
1.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因为它属于农村集体资产。最新规定私下买卖宅基地属于违法现象,就算卖给受让方,受让方也是无法过户到他的名下。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转让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2023-05-22 16:25
宅基地继承的问题: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本集体组织成员对于被继承人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此种情况下因为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是同一个家庭中的成员,具有共同关系。宅基地使用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宅基地使用权仍归其他家庭成员共同拥有,并不发生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
2023-09-09 16:46
法律分析:宅基地变更的情形主要有下列的五种情形。根据相关法规定,当发生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1、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2、房屋坐落变更;3、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4、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总而言之,当上述五种情形出现变化的时候,宅基地使用权人以及相关权利人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宅基地证的变更。
2024-12-27 10:24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进行买卖。因为个人只对农村宅基地拥有使用权,并不具有所有权。农村宅基地是归集体所有的,但是宅基地上建有的房屋在满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买卖。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宅基地属于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村民建房的,本村村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于宅基地不具有所有权。因此,在实际案例中村民之间签订的宅基地买卖协议往往会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符合相应程序的情况下,村民可以将自己具有使用权的宅基地进行转让。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具备的条件: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转让。
因此,农村宅基地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其本村村民的一项福利性待遇,村民基于其集体经济组成成员身份而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获得本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进行转让需征得集体经济组织的书面同意。
(3)受让人不得违反“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
因此,在农村宅基地转让过程中,受让人在本村应当满足“一户一宅”,不得存在“一户多宅”的实际情况,一户之中具有多个子女,符合分户条件的,在依法进行分户后,可以作为受让人受让取得本村宅基地使用权。
(4)受让人符合宅基地的其他分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