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建房需申请。
1、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2、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
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3、未经申请私自建造的,该建筑物可能会成为违章建筑物,在拆迁时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2024-12-25 10:07
农村老宅基地建房需要的手续是:建房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镇政府初审、公布初审意见,县级机关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核发许可证,镇政府查验,建房户申请竣工验收,镇政府核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建房户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领取产权证。
2024-10-21 09:51
违法的。占用耕地建房的,破坏土壤的,从事非农业活动的大棚房都是违法的。对于耕地上的大棚房,如果农民真是做发展农业使用,例如种植一些农作物,用于农业使用的,国家是允许,更是支持的。但是部分农民却在耕地上建房,从事商业行为,例如建造房子出卖,或者出租,都是不允许的。
2025-06-12 11:54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具体申请报批程序如下:
1、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
2、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并有80%以上社员签字同意。
3、国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
4、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5、张榜公布。
6、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7、国土房管所补审后上报县国土房管局审核。
8、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9、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10、下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11、国土房管所会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放线定界。
12、国士房管所工作人员复核验收。
2025-09-12 15:06
农村宅基地未批先建的合法建筑可以补办用地批准手续登记发证,违章建筑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拆除。建房户应当提出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镇政府进行初审;张榜公布初审意见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2024-04-24 10:44
农村宅基地最多能批120平方。农村新建房屋、扩建或翻新重建,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农村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