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城管没收东西开收据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 2025-02-14 11:42 标签: 收据 城管没收东西

法律分析城管不享有没收东西的权力,但是有扣留和罚款的权力,需要开收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谭红律师

谭红律师

重庆兴昊达律师事务所

劳动工伤 婚姻家庭 公司法务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