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先协商,无法协商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2025-01-25 14:07
1、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或去法院起诉;
2、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到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解决;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
2025-04-25 17:08
1、宅基地拆迁应当补偿住宅费用,具体的补偿表标准以当地的规定为准。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2024-08-28 15:50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含宅基地)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2024-09-09 14:31
如果已经同村集体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并依法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可以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如果他人干涉你的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
2025-02-13 10:00
关于宅基地存在争议所采取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寻求妥善处理。
协商乃是争议双方对自身权利处置的一种手段,充分彰显了私法自治原则的重要性。
因此,协商过程务必建立在自愿、公正和平等的基本原则之上。
其次,选择行政方式进行处理也是非常有效的方法之一。
当争议双方无法就其问题达成和解协议或其中一方对调解协议表示不满时,对于涉及到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机构单位之间的争议,可提交至乡级人民政府或更高一级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处理;而对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则需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申诉。
最后,如果争议方对政府机构作出的相关处理决定有所异议,有权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