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领取应带:
1、业务处审核后的《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及一次性救济金领取表》;
2、单位收据;
3、单位帐号、户名、开户银行。
个人领取应带:
1、业务审核后的《缴费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遗属申领抚恤金待遇审批表》;
2、享受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代领的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待遇享受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022-08-09 09:08
1、由殡仪馆出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即火化证明)”原件或殡葬服务费发票原件;2、领取丧葬费《申请书》一份(由经办人到社保局填写);3、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4、由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5、属于非正常死亡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原件;6、能证明继承关系的户口本首页和继承人本人页复印件,或结婚证复印件。继承人委托他人办理时,必须出具委托公证书;7、领取丧抚待遇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东方红工行银行账号(指银联卡或存折)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一张A4纸上)同时标注联系电话;
2022-09-09 13:55
凡按月享受并领取养老金待遇已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和未退休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死亡后,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由殡仪馆出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即火化证明)”原件或殡葬服务费发票原件;
2、领取丧葬费《申请书》一份(由经办人到社保局填写);
3、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4、由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
5、属于非正常死亡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原件;
6、能证明继承关系的户口本首页和继承人本人页复印件,或结婚证复印件。继承人委托他人办理时,必须出具委托公证书;
7、领取丧抚待遇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东方红工行银行账号(指银联卡或存折)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一张A4纸上)同时标注联系电话;
8、除以上材料外,离休人员死亡的,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离休人员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此件由组织或人事部门提供);
(2)离休人员“离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继承意见有分歧的,经办人须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如家庭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的分配协议书、公证书、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0、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2023-09-07 17:24
您好,失业救济金可以一次性领取吗?本人是农村户口,但就业局表示不能一次性领取,如果想一次性领取需要什么条件?
失业保险,一般情况下不能一次全部领完。例外的是,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的期间,又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是开办公司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其营业执照一次性的发给本人应当领取的所有失业救济金。这种情况可以一次全部领取。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年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分为十二个月、十八个月、二十四个月。
2024-12-17 15:46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办理所需材料主要包括:济南市编制委员会出具的增编信、本人原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单以及本人档案。这些材料是依据《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的,该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了参保人离退休前离开本市时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办法,包括转移和保留等情况。虽然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上述材料在多数情况下都是必需的。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要求。
2021-03-10 11:59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一般60日内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具体程序各地办理流程不一样,建议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