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农民在承包地上开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是农村土地承包的应有之义。
2、第一部分: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3、第二部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一般按照市场价格来进行补偿。4、第三部分: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年限来计算停产停业损失。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2025-06-19 10:56
1、首先,农民在承包地上开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是农村土地承包的应有之义。
2、第一部分: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3、第二部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一般按照市场价格来进行补偿。4、第三部分: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年限来计算停产停业损失。
2025-12-02 21:43
国家占用农民土地后,需要对农民进行赔偿,费用有以下几个:
土地补偿费;
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等等。
对于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2025-03-06 15:08
修路占用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2024-06-27 10:26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可以通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多种方式实现。
各地可以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征地涉及的村民住宅进行补偿。
新《土地管理法》还同时规定,对因征收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给予补偿。
2025-09-11 16:11
在实际操作中,若有铁塔资源需长期占用相关人士所有的土地,其相关赔偿事宜则需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民众年均收入涨幅等指标进行灵活调节。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当公共利益所需的前提下,政府依法依规地征收或使用不动产或动产时,均应给予公平且合理的补偿,以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