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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我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5-01-14 09:16 标签: 全责 拒绝赔偿

若意外事故完全归咎于对方,但其却拒绝负担赔偿责任,而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时,相关当事人有权选择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处理。
同时,他们亦可自行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进行维权。
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协调之后,倘若各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或所签署的调解协议书在生效后仍未得到有效履行,那么相关当事人可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民事诉讼具有严格的程序和实体要求,一旦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即使肇事方仍未履行判决义务,受害者亦可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以期最大程度地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从权利义务的角度而言,机动车辆若因交通事故而对他人造成了伤害,那么在确定加害责任归属问题上,应首先由承保机动车辆强制保险的保险人按照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若仍存在赔款不足的情况,则由承保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中的条款约定给予相应的理赔;如果上述两项保险依旧无法满足受害者的全部损失,那么剩余部分将由实际侵害责任人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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