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送达回证处理规定: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是劳动者,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其他。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 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因企业停业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且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的,或者受送达人拒绝签收仲裁文书的,通过在受送达人住所留置、张贴仲裁文书,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的,自留置、张贴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不受本条第一款的限制。 仲裁文书的送达方式,本规则未规定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参照民事诉讼关于送达方式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4-09-23 14:44
1、处理劳动仲裁的流程:在当事人提出申请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依法作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受理的。
2、再确定开庭的相关事项,由当事人在庭审中质证、陈述;而仲裁庭可以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裁决。
2025-01-02 15:59
1、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025-01-08 09:45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劳动仲裁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2024-04-22 10:27
劳动仲裁对方不来,指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指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申请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2024-04-28 14:30
1、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但即使超过劳动仲裁时效,劳动者也能维权;
2、超过仲裁时效只是表明了劳动者失去了“胜裁权”,不能通过仲裁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还有“胜诉权”——即便超过仲裁的法定时效,劳动者也能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通过诉讼程序,一般劳动权利的诉讼时效就延长至两年。